会议指出,要把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确保地方人大工作、立法工作不偏不倚沿着党中央、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
会议强调,要坚持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深入分析中国式现代化的立法需求,发挥特区立法权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深层次矛盾、突破改革发展瓶颈方面的优势。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彻到地方立法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围绕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加快生态环保、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民生领域立法,用法治方式保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